正平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7  正平股份(6038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金生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分别办理完成解除质押股份13,704.6864万股、4,182.8594万股、925.0150万股、852.0725万股、275.6880万股、82.7064万股、82.7064万股,合计20,105.7341万股;分别再质押股份11,694.5273万股、4,182.8594万股、925.0150万股、852.0725万股、275.6880万股、82.7064万股、82.7064万股,合计18,095.5750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金生辉、金阳光投资、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4,925.5273万股、4,622.8594万股、5,244.4100万股、852.0725万股、275.6880万股、82.7064万股、82.7064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1.3337%、6.6076%、7.4960%、1.2179%、0.3941%、0.1182%、0.1182%。

●本次办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后,金生光、金生辉、金阳光投资、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累计质押数量分别为11,785.5273万股、4,622.8594万股、925.0150万股、852.0725万股、275.6880万股、82.7064万股、82.7064万股,分别占其持股总数的78.9622%、100%、17.6381%、100%、100%、100%、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586.26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302%;累计质押20,126.57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2.9587%,占公司总股本的28.7677%。

●本次再质押的股票为场外质押,质权人为银行,质押融资用途为支持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经营发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生辉、金阳光投资、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金生光、金生辉、金阳光投资、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分别将其质押给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以下简称“青海银行”)的13,704.6864万股、4,182.8594万股、925.0150万股、852.0725万股、275.6880万股、82.7064万股、82.7064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37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解质股份 (万股)解质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解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解质时间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金生光4,284.976828.7090%6.1247%2023.6.1514,925.527321.3337%91.00000.6097%0.1301%
4,220.631328.2779%6.0327%
3,188.919221.3655%4.5581%
2,010.159113.4679%2.8732%2023.6.13
金生辉4,182.859490.4821%5.9787%2023.6.154,622.85946.6076%440.00009.5179%0.6289%
金阳光投资925.015017.6381%1.3222%2023.6.145,244.41007.4960%---
金飞梅852.0725100.0000%1.2179%2023.6.14852.07251.2179%---
金飞菲275.6880100.0000%0.3941%2023.6.15275.68800.3941%---
王生娟82.7064100.0000%0.1182%2023.6.1382.70640.1182%---
马金龙82.7064100.0000%0.1182%2023.6.1482.70640.1182%---

本次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已用于办理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金生光、金生辉、金阳光投资、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分别将其持有的11,694.5273万股、4,182.8594万股、925.0150万股、852.0725万股、275.6880万股、82.7064万股、82.7064万股公司股份再次质押给青海银

行。本次股票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万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金生光11,694.52732023.6.15实际办理日青海银行78.3525%16.7155%支持其控制的企业经营发展
金生辉4,182.85942023.6.15实际办理日青海银行90.4821%5.9787%
金阳光投资925.01502023.6.14实际办理日青海银行17.6381%1.3222%
金飞梅852.07252023.6.14实际办理日青海银行100.0000%1.2179%
金飞菲275.68802023.6.15实际办理日青海银行100.0000%0.3941%
王生娟82.70642023.6.13实际办理日青海银行100.0000%0.1182%
马金龙82.70642023.6.14实际办理日青海银行100.0000%0.1182%
合计/18,095.5750/////69.3690%25.8647%/

备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累计相加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根据金生光、金生辉、金阳光投资、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与青海银行签署的相关质押合同的约定,证券质押登记生效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载明的质押登记日为准,质押登记解除的生效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上载明的质押登记解除日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金生光14,925.527321.3337%91.000011,785.527378.9622%16.8455%0.00000.00000.00000.0000
金生辉4,622.85946.6076%440.00004,622.8594100.0000%6.6076%0.00000.00000.00000.0000
金阳光投资5,244.41007.4960%-925.015017.6381%1.3222%0.00000.00000.00000.0000
李建莉1,500.29632.1444%1,500.00001,500.000099.9803%2.1440%0.00000.00000.00000.0000
金飞梅852.07251.2179%-852.0725100.0000%1.2179%0.00000.00000.00000.0000
金飞菲275.68800.3941%-275.6880100.0000%0.3941%0.00000.00000.00000.0000
王生娟82.70640.1182%-82.7064100.0000%0.1182%0.00000.00000.00000.0000
马金龙82.70640.1182%-82.7064100.0000%0.1182%0.0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27,586.266339.4302%2,031.000020,126.575072.9587%28.7677%0.00000.00000.00000.0000

备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累计相加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4、金生光、金生辉、金阳光投资、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未来一年和半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1.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0.609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01%,对应融资余额1,300.0000万元。金生辉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40.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51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289%,对应融资余额1,300.0000万元。金阳光投资、金飞梅、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6、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