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谦履基金)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正平股份股票代码:6038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武江大道316号科技城内研发总部4号楼603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7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8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9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0第六节 备查文件……………………………………………………………………11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附表一 ………………………………………………………………………………13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正平股份、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报告书、本报告
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变动20,000股。 |
证监会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8L1N44R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武江大道316号科技城内研发总部4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建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2日营业期限:2016年1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诸暨谦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990万元,持股比例99%,王小萍认缴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李建峰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叶启周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徐浪 | 经理 | 女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和间接在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实施的权益变动,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2024年9月28日,正平股份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减持股份计划(《正平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6,996,2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其他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2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4,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减少数量(股) | 减少比例(%) |
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4日 | 20,000 | 0.0029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情况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35,000,000 | 5.0027% | 34,980,000 | 4.9998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谦履基金)》。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章):
李建峰2024年11月4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青海省西宁市 |
股票简称 | 正平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8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金华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集中竞价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持股数量: 35,000,000股 持股比例: 5.002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变动数量: 20,000股 变动比例:持股比例减少0.0029% 变动后持股数量: 34,98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4年11月4日 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章):
李建峰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