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谦履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变动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谦履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27%;本次权益变动后,谦履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4,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15号指引》)的有关规定,谦履基金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日内,仍应遵守《15号指引》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9月28日,正平股份披露了谦履基金作出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
2024-055),谦履基金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6,996,2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4年11月4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谦履基金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8L1N44R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武江大道316号科技城内研发总部4号楼603法定代表人:李建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2日营业期限:2016年1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诸暨谦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990万元,持股比例99%,王小萍认缴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1%。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减少数量(股) | 减少比例(%) |
谦履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4日 | 20,000 | 0.0029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情况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谦履基金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35,000,000 | 5.0027 | 34,980,000 | 4.9998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后,谦履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4,9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截至本公告日,谦履基金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15号指引》)的有关规定,谦履基金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日内,仍应遵守《15号指引》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5、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