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华荣股份(603855)公司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分红政策、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得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独立董事对于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五、《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法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人选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议案的人选作了审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审阅羊永华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羊永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本议案。(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徐刚、徐宏、马军生

2023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徐 刚: 徐 宏:

马军生: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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