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持有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股份118,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6%;胡志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合计持股122,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 年7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的告知函,根据家庭资产规划,胡志荣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9,500,000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8.0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1%)公司股份给其妹妹、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 本计划涉及的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胡志荣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胡志荣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118,670,000 | 35.16% | IPO前取得:118,67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胡志荣 | 118,670,000 | 35.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胡志微 | 3,500,000 | 1.04% | 胡志荣、胡志微系兄妹关系 | |
合计 | 122,170,000 | 36.19%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胡志荣 | 固定:9,500,000股 | 固定:2.81% | 大宗交易减持,固定:9,500,000股 | 2023/7/18~2024/1/17 | 按市场价格 | 华荣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 家庭资产规划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在华荣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承诺:
(1)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华荣股份之股份的意向;(2)在本人所持华荣股份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根据需要对所持华荣股份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3)在本人所持华荣股份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2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价,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本人所持股份的10%。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本人违反本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胡志荣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胡志荣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