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因情况特殊,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伯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监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