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定,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董事孔智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