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8  步长制药(6038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3-163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55,534,100.35元(含本次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邛崃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邛崃天银”)与成都农商银行邛崃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60亿元的综合融资额度。上述融资事项如需采用保证或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

86.60亿元人民币,其中,对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80,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86,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3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03日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注册资本: 2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台资园路17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药品片剂、合剂(含口服液)、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凭相关许可证在许可的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

(二)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

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2.75%、陈隽平持股2%、地丁屋(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王益民持股1%、段琳持股1%、郭治民持

股0.5%、刘鲁湘持股0.25%、胡孝文持股0.25%、陈静持股0.25%。陈隽平(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蒲晓平的配偶)、王益民(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段琳(公司董事、副总裁薛人珲的配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253.72万元,负债总额21,274.33万元,净资产27,979.3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75.85万元,净利润6,523.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19%。(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09月30日,资产总额42,870.52万元,负债总额16,694.70万元,净资产26,175.83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801.18万元,净利润4,067.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94%。(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邛崃天银与成都农商银行邛崃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1,000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邛崃天银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

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持有邛崃天银

92.75%股权,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邛崃天银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36,737,063.35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2.95%。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