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2/14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80,000,000元~360,000,000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1,153,6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0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77,857,810.77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4.16元/股~17.44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元/股的条件下,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金额下限1.80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750万股,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金额上限3.60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1,500万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8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153,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购买的最高价为17.44元/股,最低价为14.16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7,857,810.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