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6日以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点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进行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景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