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关于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为提升董事和监事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董事、监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结合公司实际及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津贴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1、董事津贴标准
(一) 独立董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10万元税前津贴。
(二) 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10万元税前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参照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执行,不另行发放津贴。
2、监事津贴标准
(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2万元税前津贴。
(二) 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参照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执行,另每年度予以人民币2万元税前津贴。
3、支付方式
(一) 津贴分为十二个月,于每月薪酬发放日前发放。如遇支付日为休假日时,则顺延发放。
(二) 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津贴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所处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董事、监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该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充分结合了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进董事、监事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