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董事、监事津贴制度【2023年4月】
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
(一) 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 非独立董事:指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并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董事。
(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指通过公司监事会及股东大会选聘的监事。
(四) 职工代表监事:指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 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董事津贴标准:
(一) 独立董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10万元税前津贴。
(二) 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10万元税前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参照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执行,不另行发放津贴。
第五条 监事津贴标准:
(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2万元税前津贴。
(二) 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参照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执行,另每年度予以人民币2万元税前津贴。第六条 支付方式:
(一) 津贴分为十二个月,于每月薪酬发放日前发放。如遇支付日为休假日时,则顺延发放。
(二) 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三章 津贴调整
第七条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出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津贴标准可随着市场津贴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章 董事会会费
第八条 董事会会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日常办公费用;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相关会议产生的差旅费及餐饮费等。
第九条 公司统一为参与会议的非会议所在地地区的董事、监事提供住宿安排,差旅费、餐饮费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修订而产生本制度与该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抵触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