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胡明聪先生《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胡明聪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胡明聪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胡明聪先生提议,由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正常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胡明聪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胡明聪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胡明聪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