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关于实施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7  白云电器(603861)公司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5.63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5.55元/股(经四舍五入调整后)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7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高于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及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2)。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6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5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7月4日生效,具体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34,379,319*0.084)÷436,056,857≈0.0837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63-0.0837)÷(1+0)≈15.55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