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白云电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6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2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面值总额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8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560,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69,44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47号验资报告。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948,000.00元(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052,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已投入金额 | 累计投资进度(%) |
1 | 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656,052,000.00 | 546,338,476.24 | 83.28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866,052,000.00 | 756,338,476.24 | - |
注:累计投资进度为累计已投入金额占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
三、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建成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未能按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由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及终端市场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对该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投入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策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结合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1、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白云电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胡璇 | 赵亮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