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3月22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资源控股”)与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吉锋、江西筠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有关文件,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责任方尚拖欠全资子公司松炀资源控股财产份额转让款84,500,000元及相关利息、律师费。
公司全资子公司松炀资源控股已向汕头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责任方支付拖欠的财产份额转让款84,500,000元及相关利息、律师费,且汕头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该案件。
为更好的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松炀资源控股拟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对深圳湘商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责任方的8,450.00万元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消除公司对该债权的回收风险,降低公司对该债权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