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28  松炀资源(603863)公司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11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壮加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