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可转债短线交易情况说明的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可转债短线交易情况说明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7月 15 日收到公司董事胡健先生的《关于本人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声明》,胡健先生在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5月17日卖出可转换公司债券“新化转债”(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间因误操作买入 200 张可转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公司知悉后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胡健先生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交易公司可转债时,因操作失误导致卖出过程中将卖出操作成买入,误买入新化转债 200 张,成交均价为
121.6748元/张,其未发现误操作,后续继续卖出。此次误操作导致其在六个月内买卖公司可转债,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致歉说明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胡健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胡健先生本次误操作买入公司可转债数量为 200 张,买入均价为 121.6748 元/张,其中买入最低价为 121.6748 元/张,以 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5月17日期间卖出最高价 125.197 元/张来测算,计算所得收益为 704.44 元,即 200 张*(卖出最高价 125.197 元/张-买入最低价
121.6748 元/张)。上述所得收益将全部上交公司。
(二)胡健先生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