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03  新化股份(603867)公司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并根据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性表述的要求,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双氧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的生产(涉及前置审批的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香料香精、化肥(仅限氮、钾肥及复合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管道的设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械制造、加工、化工设备安装(凡涉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经营。

变更后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溪路1号)。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变更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公开发行了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公司6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化转债”,债券代码“113663”。“新化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止。自2023年6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新化转债”转股金额112,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3,474 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85,588,000股增加至185,591,47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588,000元增加至185,591,474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前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58.8 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59.1474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双氧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的生产(涉及前置审批的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华人民

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香料香精、化肥(仅限氮、钾肥及复合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管道的设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械制造、加工、化工设备安装(凡涉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经营。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溪路1号)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8558.8 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1 元。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8,559.1474 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1 元。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情况为准。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