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6  新化股份(603867)公司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于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 号以现 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应思斌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 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应思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 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召集 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召 集人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胡健先生;独立董事李 春光先生任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胡健先生;独立 董事李春光先生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马文超先生、李春光先生、王平先生;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马文超先生任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委员:胡健先生、应思斌先生、侯昭胤先生;胡健先生任 召集人。

任期为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应思斌 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应思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王卫明先生、赵建 标先生、张新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洪益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胡建 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建波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旭明先生 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为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 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