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科电器: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868 公司简称:飞科电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科个人护理有限公司、芜湖飞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芜湖飞科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芜湖飞科电器有限公司、芜湖飞科生活电器有限公司、飞科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电器有限公司、博锐电器有限公司、上海飞科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上海科誉贸易有限公司、芜湖飞科科信电商有限公司、芜湖飞科科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芜湖飞科科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芜湖飞科健康电器有限公司、芜湖飞科科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上电商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品电商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佳电商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业电商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扬电商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邦电商有限公司、浙江科正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科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博锐锐来电商有限公司、朗默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结构、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采购业务(含业务外包管理)、销售业务(包括经销模式管理、电子商务渠道管理)、生产管理、资金管理(含募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税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存货及物流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内部审计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和资产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和公司各部门业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的3% |
资产总额 | 错报≥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营业收入总额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 |
控制监督无效;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 |
重要缺陷 |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②企业重述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错误导致的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的重要错报;③受控制缺陷影响存在、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④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错报≥1000万元 | 1000万元>错报≥500万元 | 500万元>错报≥200万元 |
资产总额 | 错报≥1000万元 | 1000万元>错报≥500万元 | 500万元>错报≥200万元 |
营业收入总额 | 错报≥1000万元 | 1000万元>错报≥500万元 | 500万元>错报≥200万元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③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⑤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①公司重要业务制度存在重要缺陷;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违反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丐腾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