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科电器: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2  飞科电器(603868)公司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2.3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0,217,347.83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1,772,359,416.79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871,20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1,376,764.6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期初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217,800,000.00元,为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执行稳定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保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以良好、持续和稳定的现金回报水平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公司近年通过产品升级和营销改革实现良好发展,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进一步向好,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情况等经营现状以及公司后续资金使用规划和经营预期,公司董事会制订的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01,880,000.00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8.26%,占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58.54%。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2.3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

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