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股份回购决议的前一交易日(2023年10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 176,841,072 | 35.05 |
2 | 张滔 | 36,000,000 | 7.14 |
3 | 天津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1,041,252 | 6.15 |
4 | 天津新绎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1,760,879 | 4.31 |
5 | 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8,666,443 | 3.70 |
6 | 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4,507,253 | 2.88 |
7 | 杨英 | 8,354,911 | 1.66 |
8 |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6,734,687 | 1.33 |
9 | 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 5,770,000 | 1.14 |
10 |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5,494,600 | 1.09 |
因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