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进展
2023年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1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成交的最低价为9.3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为10.1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8,374,171.5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