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8/1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6,000万元~12,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6.75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10,383,920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06% |
实际回购金额 | 6,063.4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53元/股~6.64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5元/股(含6.7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后续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
程等事宜,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8月2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首次回购10万股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的下限,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回购股份10,38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回购最高价为
6.64元/股,最低价为4.53元/股,回购均价为5.8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63.4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新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新奥新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45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上述增持事项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直接关系,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04,500,508 | 100 | 504,500,508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5,599,605 | 5.07 | 35,983,525 | 7.13 |
股份总数 | 504,500,508 | 100 | 504,500,508 | 1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10,383,92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后续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