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智知 公告编号:临2024-079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史玉江、王曦、张瑾、张军、熊亮、马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40,945.95万元,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17,987.24万元,尚有部分业务将在12月发生并结算,预计2024年全年实际发生额不超过预计总额。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方 | 交易类型 | 2024年度预计额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1 | 廊坊易通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393.50 | 142.93 | |
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 | 接受服务 | 889.21 | 98.44 | |
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 | 采购产品、接受服务 | 1,000.00 | 135.99 | |
支出类合计 | 2,282.71 | 377.37 | |||
1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30,663.24 | 17,395.46 | 项目正在交付验收中 |
2 | 新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服务 | 4,000.00 | 4.77 | 关联方投资方向变化、项目延期 |
3 |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服务 | 1,000.00 | 0 | 项目延期,正在交付验收中 |
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 | 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服务 | 3,000.00 | 209.64 | 关联方数字化规划变化,部分项目取消 |
收入类小计 | 38,663.24 | 17,609.87 | — | ||
总计 | 40,945.95 | 17,987.24 | — |
注:公司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企业/城市数智项目商机,发挥优势协同,成立联合体并共同参与项目投标,2024年度该交易类型股东大会授权金额为5亿元。2024年1-11月未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以及2025年业务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1,937万元(包含3亿元联合体投标类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产品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 | 520.00 | 4.16% | 85.81 | 2.21% | |
小计 | 520.00 | — | 85.81 | — | ||
接受服务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870.00 | 6.96% | — |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 | 3,176.00 | 16.72% | 291.56 | 7.51% | 拟借助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 |
小计 | 4,046.00 | — | 291.56 | — | ||
采购产品、接受服务 | 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11.11% | 719.10 | 5.75% | |
小计 | 1,500.00 | — | 719.10 | — | ||
支出类合计 | 6,066.00 | — | 1,096.47 | — | — | |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33,061.00 | 22.04% | 17,395.46 | 24.85% | 公司燃气安全产品成熟,数 |
智化改造需求持续增加 | ||||||
新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587.00 | 0.39% | 4.77 | 0.01% | ||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1,000.00 | 0.67% | — |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 | 1,223.00 | 0.81% | 209.64 | 0.48% | ||
小计 | 35,871.00 | — | 17,609.87 | — | — | |
收入类合计 | 35,871.00 | — | 17,609.87 | — | — | |
总计 | 41,937.00 | — | 18,706.35 | — | — |
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将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企业/城市数智项目商机,发挥优势协同,成立联合体并共同参与项目投标,预计2025年度该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亿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控股股东名称 | 主营业务 |
1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1992年12月 | 309,839.76万元 | 王玉锁 | 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 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清洁能源管理服务,天然气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 |
2 | 新绎控股有限公司 | 2019年5月 | 20,000万元 | 王玉锁 |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文化、旅游业、贸易的投资,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投资,文化项目创意及营运管理,健康养老体验,健康生活服务,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
3 |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1996年6月 | 22,696.55万元 | 胡晓菲 | 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住宿服务;演出经纪;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等 |
4 | 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0月 | 1,000万元 | 王子峥 | 王子峥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子峥先生持有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叁零肆零”)99%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叁零肆零为公司关联法人。
2、上述主体除叁零肆零外,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上述主体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参考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合作共赢。
相关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