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维先生 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智认知数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智 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会计、财务、管理相 关工作经验。
被提臼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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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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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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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关规定;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各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g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
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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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
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新智认知数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张维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各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且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 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 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 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自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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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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