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6-10-01  ST智知(603869)公司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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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参会须知......2

会议议程......4

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

参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新智认知”)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顺利召开,保障股东在会 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安排和 会务工作。

二、股东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 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智 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临2026-035),在会议召开前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会议登记处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及股东 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 扰乱股东会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 持人的许可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举手要求发言时,先举

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到股东 会登记处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股东应针对议案讨论内 容发言。股东违反前项规定的发言,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其发言。

七、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 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 分钟,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八、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 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书。

九、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 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股东会 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一、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 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10 月8 日(周四)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011 号新奥广场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10 月8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出席现场会情况;

三、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会议议程: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经股东会 主持人同意可进行发言;

六、统计现场表决情况,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情况;

七、休会;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 年8 月18 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 年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7 月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 年8 月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 东2 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 人,注册会计师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 人。

毕马威华振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8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6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 亿 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3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 民币24 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34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9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 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5 年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 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 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 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吴旭初,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吴旭初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牛浩哲,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 年至2015 年,及2022 年至2026 年期间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从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牛浩哲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卢鹍鹏,200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卢鹍鹏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人民币163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5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上述 费用合计不包括与本次审计有关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包括税费、印制财务报 表、住宿以及交通费用等)。

本议案已于2026 年8 月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议案二: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赵海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赵海池先生,1976 年出生,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新 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688.HK)首席风险总监,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首席 示险产品总监、副总裁,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 会主席。现任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除上述任职外,赵海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赵海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亦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诚 信档案,赵海池先生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于2026 年9 月2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