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为保障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景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公司相关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