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2023年2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8月5日、2023年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注册制改革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自身权益分派情况,依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对预案中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证监会核准”等文字表述在全文范围内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并调整了发行股份数量。
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公司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调整前: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0,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4,40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1 | 全文 | - | 根据注册制相关法规要求对相应表述进行了调整 |
2 | 特别提示 | - |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议程序进行了补充 |
3 | 释义 | - | 根据全文内容调整部分释义 |
4 | 第一节 |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股份数量更新部分表述 |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议程序进行了补充 | ||
5 |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更新了公司所处的行业数据及公司荣誉情况 |
用的可行性分析 | |||
6 |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 更新和调整了发行相关风险的表述及顺序 |
7 |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 更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补充2022年利润分配情况,删除2019年利润分配情况 | ||
8 | 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 |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总股本为基础重新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