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一、关于销售与采购………………………………………………… 第1—5页
二、关于受限货币资金………………………………………………第5—10页
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97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85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奉悉。我们已对监管函所提及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销售与采购
年报显示,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液和铝坯料,公司通过向电解铝企业采购铝锭进行加工,生产铝板带箔。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216.05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8.9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82 亿元,同比增加 221.26%。其中,铝箔产品为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全年毛利率为17.67%,比上年同期增加5.53个百分点。公开信息显示,成本端,2022年,中国氧化铝全年均价同比上涨5.2%,SHFE三月期铝和当月铝平均价格较2021年分别上涨5.0%和5.3%,LME三月期铝和现货铝平均价较2021年分别上涨9.1%和9%。此外,年报显示,你公司存在对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联铝材)的预付款,期末余额1.42亿元,占比58.58%。公开信息显示,你公司及其子公司,曾通过预付货款等多种方式,直接或通过锦联铝材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你公司关联方,实质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请公司:(1)区分主要产品及下游应用领域、销售及采购定价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量化分析毛利率与原料价格变动趋势的关系及合理性;(2)
补充披露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供应商名称,交易品种,本期发生额,结算方式,期末应收、预付款余额情况等;(3)说明你公司对锦联铝材预付款形成背景,以及对该单一公司预付款占比较高的原因。若产生于采购业务,请披露你公司2022年度对锦联铝材采购的产品品种、规模及金额,并结合采购定价依据及同类产品市场定价情况,说明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及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发表意见。
(一) 说明你公司对锦联铝材预付款形成背景,以及对该单一公司预付款占比较高的原因。若产生于采购业务,请披露你公司2022年度对锦联铝材采购的产品品种、规模及金额,并结合采购定价依据及同类产品市场定价情况,说明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及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1. 公司对锦联铝材预付款形成背景,以及对该单一公司预付款占比较高的原因
公司与主要铝液、铝锭供应商按照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通常在发货前预付货款,形成了预付款。公司主要向锦联铝材采购铝液、铝锭以及水电气。锦联铝材与联晟新材同处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且厂区相邻,锦联铝材具有丰富的铝水资源,因此公司选择向其进行采购铝液。联晟新材除向锦联铝材采购铝液之外,同时也向同处霍林郭勒市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铝液。与铝锭相比较,铝液的市场采购价格比铝锭要低、且在生产过程中可以跳过将铝锭熔融成铝液的步骤,节省了生产成本和生产周期;但铝液较难保存,只有距离较近且方便运输时才能直接采购铝液进行生产。
2022年,随着年产35万吨哈兹列特连铸连轧铝板带箔项目生产线产能的释放以及高精铝箔生产线等投产,联晟新材的产销量逐步提高导致公司采购量大幅上升,预付款余额相应大幅上升。联晟新材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年度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392,978.67 | 712,813.64 | 850,488.70 |
2022年末,联晟新材对锦联铝材的预付款余额为14,189.03万元,预付款余额较高的原因系公司每天需向锦联铝材采购货物,采购频率较高,为应对年底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部分人员上班不及时以及元旦假期带来的结算问题,为保障
年末和1月初的大量原材料采购需求,公司在年末预付款相对较大,截至2023年1月上旬,该部分预付款的材料均已陆续到货。
2. 若产生于采购业务,请披露你公司2022年度对锦联铝材采购的产品品种、规模及金额
2022年,联晟新材向锦联铝材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单价 (元/吨) | 采购额 | 同类采购占比 |
锦联铝材 | 铝液 | 208,506.81 | 17,495.37 | 364,790.33 | 58.30% |
铝锭 | 31,587.52 | 17,500.12 | 55,278.54 | 10.00% | |
水电气 | 1,505.38 | 1.58% | |||
合计 | 421,574.25 |
3. 结合采购定价依据及同类产品市场定价情况,说明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及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锦联铝材铝液及铝锭的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定价均参考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1) 铝液
2022年度,公司向主要铝液供应商锦联铝材和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月铝液采购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注:锦联铝材和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铝水采购均价分别为17,495.37元/吨和17,563.51元/吨,年度采购单价差异主要系不同时点采购量不同所致
(2) 铝锭
2022年度,公司向主要铝锭供应商锦联铝材、埃珂森(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同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同歆实业有限公司的分月铝锭采购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注:锦联铝材、埃珂森(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同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厦门国贸同歆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铝锭采购均价分别为17,500.12元/吨、17,768.10元/吨、17,665.18元/吨、18,512.39元/吨和17,859.90元/吨,年度采购单价差异主要系不同时点采购量不同所致,其中山西同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相比其他供应商较高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铝锭主要集中在上半年,上半年铝锭价相对处于高位所致
综上,联晟新材向锦联铝材的采购价格较其他供应商的定价不存在显著差异,采购定价公允,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及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二)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公司与锦联铝材的合作背景;
(2) 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3) 抽查公司期末与锦联铝业的付款记录,核实付款审批流程等是否完善,核实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匹配;
(4) 获取公司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检查主要合同条款,并了解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业务开展情况;
(5) 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查询网站查询主要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对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核查其与公司及主要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 获取公司主要供应商发生明细表,并对公司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余额等信息实施函证程序;
(7) 获取公司收发存明细表,抽查向锦联铝材采购的原材料入库情况、开票情况等;
(8) 获取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并取得大额银行流水的银行进账单,核实相关交易信息,核实公司采购付款日前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类似金额的进账。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锦联铝材的交易真实可靠,公司对其预付款具有合理商业背景。公司向锦联铝材的采购价格较其他供应商的定价不存在显著差异,采购定价公允,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及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二、关于受限货币资金
年报显示,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71.53亿元,同比增加237.54%。其中,受限货币资金为63.67亿元,同比增加395.10%,受限原因为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借款等。你公司以固定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抵押借款形成受限资产38.11亿元,全年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余额比例为1.13%。关注到,你公司2022年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99.02亿元,同比增加17.54%,期末长短期借款余额57.16亿元,全年利息支出2.35亿元,占2022 年度净利润的16.99%。
请公司:(1)列表方式补充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及权利限制情况;(2)结合业务开展需要、报告期内投资情况、存贷款利率、利息收入及支出的具体情况,说明持有大额货币资金且大额借款等相关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商业惯例;(3)你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余额70.56亿元,同比大幅增加170.53%,主要系本期开立票据上升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主要应付票据收票人、票据种类、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均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票据的情况;(4)请年审会
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存在等相关认定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就问题(3)发表意见。
(一) 你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余额70.56亿元,同比大幅增加170.53%,主要系本期开立票据上升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主要应付票据收票人、票据种类、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均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票据的情况
1. 公司主要应付票据收票人、票据种类
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主要收票人及相关信息如下:
收票人 | 金额(万元) | 占比(%) | 票据种类 | 是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93,165.31 | 41.55 | 银行承兑汇票 | 是 |
江苏荣丽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 218,400.00 | 30.95 | 银行承兑汇票 | 是 |
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 | 81,079.73 | 11.49 | 银行承兑汇票 | 是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1,200.00 | 8.67 | 银行承兑汇票 | 是 |
山东万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分公司 | 11,248.00 | 1.59 | 银行承兑汇票 | 否 |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42 | 银行承兑汇票 | 是 |
山西同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6,523.00 | 0.92 | 银行承兑汇票 | 否 |
内蒙古信兴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 | 0.85 | 银行承兑汇票 | 是 |
无锡天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3,600.00 | 0.51 | 银行承兑汇票 | 否 |
山东万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3,250.00 | 0.46 | 银行承兑汇票 | 否 |
合计 | 694,466.04 | 98.41 |
如上所示,公司应付票据主要收票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占比
95.36%。上述子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已对外背书或者贴现,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对应收应付票据进行抵消。2022年末,公司已贴现未到期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贴现子公司 | 金额 | 其中:开票为合并内公司的 |
鼎胜新材 | 120,539.45 | 42,470.00 |
联晟新材 | 351,263.99 | 312,453.12 |
信兴新材 | 4,000.00 | 4,000.00 |
荣丽达 | 264,032.85 | 226,296.00 |
合计 | 739,836.29 | 585,219.12 |
如上所示,公司应付票据大部分由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贴现,系公司为降低综合融资利率,公司通过质押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开票并贴现的方式获取利差。
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外,其他收票人均为公司的供应商。
2. 公司应付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均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票据的情况
2022年,市场上票据贴现利率进一步下降,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利率的利差进一步拉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水平,公司(主要为母公司以及承担对外销售职能的子公司)将收到的应收票据进行贴现获取现汇后转为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获取较高的利息的同时,再通过质押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给合并范围内的上游生产企业以及对外采购平台公司,导致公司2022年末的应付票据大幅增长。
此操作模式对公司主要影响如下:
(1) 获取利差,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水平
最近三年,公司贴现综合利率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综合利率对比如下:
明细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贴现综合利率 | 1.51% | 2.74% | 2.64% |
结构性存款综合收益率 | 2.73% | 2.88% | 3.53% |
其中:与贴现综合利率的利率差 | 1.22% | 0.14% | 0.89% |
定期存单综合利率 | 3.00% | 3.53% | 3.17% |
其中:与贴现综合利率的利率差 | 1.49% | 0.79% | 0.53% |
按照上述利率,公司获取利差的具体情况描述如下:
在以往年度,由于贴现综合利率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利差空间较小,在考虑开立票据手续费等支出后获利空间较小,因此公司一般情况下将应收票据贴现而获取的现汇支付给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游子公司(采购平台或者铝坯料生产公司),子公司再支付给外部需要采用现汇结算的供应商。
2022年,由于贴现利率大幅下滑导致利差空间扩大,公司(主要为母公司以及承担对外销售职能的子公司)将销售收到的票据先贴现后转为存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经此操作后获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与票据贴现的利差收益,然
后再用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质押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给合并范围内的上游生产企业以及对外采购平台公司,由合并范围内的上游生产企业以及对外采购平台公司再向银行贴现获取现汇并最终对外支付采购所需的现汇款,以保障企业正常采购需求。与公司(主要为母公司以及承担对外销售职能的子公司)贴现后将票据贴现款直接付给合并范围内的上游生产企业以及对外采购平台公司、再由合并范围内的上游生产企业以及对外采购平台公司对外支付现汇采购款的形式相比,通过此操作模式,公司获取到的利差约为1.22%-1.49%,对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利润水平有帮助。2020年、2021年,公司较少进行上述操作系贴现综合利率与结构性存款综合利率、定期存单综合利率之间的利率差较小,获利空间不大。
(2) 增强公司融资能力,扩大公司融资规模,进而导致2022年末受限货币资金和应付票据同时大幅增长
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一般需要在银行质押30%-100%不等的保证金,因此公司收到的票据贴现后在质押开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融资规模(在票据保证金比例低于100%的情形下),同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的行为也会导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上升。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30%及以下 | 30%~50% (含50%) | 50%~100% | 合计 |
应付票据 | 47,116.31 | 120,683.73 | 537,812.40 | 705,612.44 |
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 1,500.00 | 56,253.00 | 526,944.02 | 584,697.02 |
保证金占应付票据比例 | 3.18% | 46.61% | 97.98% | 82.86% |
注:30%及以下的保证金占比较低系42,116.31万元应付票据为应收票据质押开票,无保证金质押
如上所示,2022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随着应付票据的大幅增加而增加。
综上,2022年度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水平,公司开展了较多质押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的业务,导致公司应付票据大幅增加。
因此,公司应付票据大幅增加均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具备合理性,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票据的情况。
(二)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 获取公司应付票据台账及票据协议,并与账面记录核对是否一致;
(2) 获取公司应付票据明细账,核实对手方是否为公司供应商,确认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3) 查询票据贴现、定期存款市场利率,测算报告期各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结构性存款综合收益率、定期存款综合收益率情况。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付票据大幅增加均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具备合理性,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票据的情况。
(三)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存在等相关认定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对货币资金存在等相关认定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 对公司的货币资金结存结合公司规模、业务模式进行总体分析性复核,判断其总体合理性;
2. 监盘库存现金,确认与账面金额是否一致;获取公司库存现金日记账,关注是否存在异常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并分析日常库存现金余额是否合理;
3. 亲自取得公司及子公司的已开立结算账户清单,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清单核对,确认公司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并关注开户银行的数量及分布与实际经营的需要是否一致;
4. 亲自获取公司2022年银行账户开户和销户申请表,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变动是否一致;
5. 亲自前往银行获取对账单,并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就户名、账号、期末余额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公司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的准确性;
6. 亲自向银行发函,就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向银行确认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认银行账户是否受限,确认2022年度的开销户情况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7. 对资金流水进行双向测试,确认银行对账单的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关注是否存在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的往来;
8. 获取公司期末受限资金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远期结售汇、信用
证等业务台账、业务协议及其担保协议,逐笔进行核对,与账面金额是否一致,并与银行进行函证确认;
9. 将公司期末受限资金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远期结售汇、信用证等业务与企业信用报告进行核对是否一致;
10. 关注公司货币资金期后使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如定期存款期后到期未能正常收回的异常情况等;
11. 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况,询问其管理层了解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目前的业务范围和开展情况、未来的发展规划等;
12. 查阅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了解各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获取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科目余额表、收入及成本费用明细表,分析各公司是否存在资金缺口;
13. 结合上述核查情况,取得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已开立结算账户清单,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清单核对;取得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并取得大额银行流水的银行进账单,核实相关交易信息;
14. 取得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借款明细表、借款合同及对应的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核实是否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的情况;同时关注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在同一支行是否均有开户的情况,对于存在同一支行开户的进行函证确认。
经上述审计程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