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意见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 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 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 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2、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 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将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文学、王诚、郜翀、岳修峰、姜姗姗
2026 年3 月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