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证券简称:鼎胜新材公告编号:2026-085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 | 30,000.00万元 | 113,735.83万元 | 是 | 否 |
|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 | 30,000.00万元 | 150,868.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36,409.72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4.71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星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等,公司近日与进出口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五星铝业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的日常经营需要,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授信等,公司近日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最高本金余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五星铝业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鼎胜新材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王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0662333090K | ||
| 成立时间 | 2007年06月21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村 |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宽幅铝箔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基材,钎焊铝箔,润滑油,涂碳铝箔;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00,918.93 | 414,260.41 | |
| 负债总额 | 515,646.56 | 236,603.73 | |
| 资产净额 | 85,272.37 | 177,656.68 | |
| 营业收入 | 392,265.97 | 671,797.08 | |
| 净利润 | 7,473.50 | 14,023.52 | |
(二)联晟新材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鼎胜新材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薛孛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5000755660414 |
| 成立时间 | 2013年08月13日 |
| 注册地 | 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铝工业园区B区西侧 |
| 注册资本 | 壹拾捌亿伍仟伍佰伍拾叁万零壹佰零柒元叁角叁分(人民币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制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34,403.70 | 634,100.17 | |
| 负债总额 | 490,811.32 | 406,138.81 | |
| 资产净额 | 243,592.38 | 227,961.36 | |
| 营业收入 | 870,463.75 | 1,439,982.16 | |
| 净利润 | 15,565.81 | 23,384.50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鼎胜新材为五星铝业向进出口银行担保事项
1、担保人:鼎胜新材
2、被担保人:五星铝业
3、债权人:进出口银行
4、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二)鼎胜新材为联晟新材向交通银行担保事项
1、担保人:鼎胜新材
2、被担保人:联晟新材
3、债权人:交通银行
4、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及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五星铝业、联晟新材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336,409.72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336,409.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