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免于提交董事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中: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衔接规定,对公司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累积影响数(未经审计)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670.43 | 43,240.26 | 569.83 |
未分配利润 | 210,002.60 | 210,572.43 | 569.83 |
特此公告。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