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 基本情况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3年6月9日向贵所提交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3年6月21日被受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本公司”)作为保荐人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发行人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本次变更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会计师为陈瑜、白红霞、侯力行,现拟变更为陈瑜、陈林栋、丁伟良。
二、 变更事由
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红霞因累计签字届满轮换;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力行因个人原因离职。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三、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林栋,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 310000060701。现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12年。
丁伟良,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 310000063005。现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15年。
四、 保荐人意见
陈林栋、丁伟良同意承担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白红霞、侯力行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和陈林栋、丁伟良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陈林栋、丁伟良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白红霞、侯力行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