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不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章程变更完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总经理沈卫强先生担任。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