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永悦科技(603879)公司公告

上证公监函〔2023〕0233号

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永悦科技,A股证券代码:60387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3号)查明的事实和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英)持有62,159,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2023年1月8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股份进行司法冻结,但直至2023年4月公司才予以披露。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关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根据警示函的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于2023年2月6日知悉上述事项,但公司直至2023年4月26日才进行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

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7条、第2.2.4条、第7.7.8条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控股股东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及时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质押等情况,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