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目录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9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如下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请有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
二、股东出席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请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遵守股东大会秩序,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股东要求发言或提问的,在会议开始前到证券法务部处登记,并填写登记表。股东如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四、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束后,进行大会表决。
五、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六、会议主持人可根据股东发言或提问的内容,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七、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6号汇金大厦7楼会议室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翔
五、会议参会人员:
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股东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和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股东和股东代表进行讨论;
(四)推选股东大会现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名单;
(五)与会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六)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七)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
(八)见证律师确认总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规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上市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
2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
3 |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出现第一款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二个月内完成补选。 |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 |
4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通过;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还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2/3以上同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
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通过;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还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2/3以上同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 | 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上述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