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证券简称:永悦科技公告编号:2026-008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5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永悦科技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1%、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已实现,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对回购股份进行后续处置。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4日~2026年5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851,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5%)回购股份。减持价格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司公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已回购股份2,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931%,成交总额为18,973,016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7.48元/股,最低价为6.0003元/股,均
价为6.6572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0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69%。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持股数量 | 4,851,100股 |
| 持股比例 | 1.35%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851,1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 股东名称 |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 减持数量 | 2,85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1月24日~2026年2月28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2,850,0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6.00~7.48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8,973,016元 |
| 减持比例 | 0.7931%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35% |
| 当前持股数量 | 2,001,1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0.5569%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时,每次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回购专户将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出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