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卫:南卫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0102023006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平先生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7号),因公司和李平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李平先生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相关人员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李平先生在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李平先生与任卫国先生于2023年7月2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无法完成转让手续,后续双方将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