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股网  2025-04-30  南卫股份(603880)公司公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客观、尽责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许敏、独立董事吕腾飞和董事周敏3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许敏担任。

二、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第一次2024.3.28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
第二次2024.4.291《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第三次2024.8.29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
第四次2024.10.301《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并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开展了以下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公司高级管理层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基础上,形成了以下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一年中的经营情况;同意将2023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进行了审核及评估,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层深入沟通,并结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工作结果,形成了以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其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同时督促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形。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在听取了双方诉求意见后,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恪尽职守,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我们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成内控审计工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审计委员会委员:许敏、周敏、吕腾飞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