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04  南卫股份(603880)公司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84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2%。公司控股股东李平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永平先生、李永中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560,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5%。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李平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4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07%,占公司总股本的31.28%,李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永平先生、李永中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039,338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3.26%,占公司总股本的34.61%。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平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1.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李平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5,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3%
解除质押时间2026年6月1日
持股数量118,841,048股
持股比例41.1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82,40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9.3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51%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李平3,000,0002026.6.1办理完股票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江苏和泰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2.52%1.04%补充流动资金
李平5,000,0002026.6.3办理完股票解除质押登记之日常州市武进区和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4.21%1.73%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8,000,000-----6.73%2.77%-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李平118,841,04841.12%82,400,00090,400,00076.07%31.28%090,400,00000
李永平9,639,3383.33%9,639,3389,639,338100%3.33%09,639,33800
李永中8,080,0292.80%00000000
合计136,560,41547.25%92,039,338100,039,33873.26%34.61%0100,039,3380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2%,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49.36%,上述股权质押融资余额为14,4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0%。

控股股东李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质押人将以自身股票红利、股份减持、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自筹资金,采取部分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产生影响,不影响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3)控股股东不存在必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