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数据港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长江口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及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01,600万元担保预计。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点,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