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数据港(603881)公司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中的《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