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域医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5-04  金域医学(603882)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炎林联系方式:0755-2383533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才捷联系方式:021-20262067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3层

2021年4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71号文核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域医学”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3,698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为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通过日常沟通、底稿复核、文件查阅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对2022年度金域医学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1月13日,保荐代表人通过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公司定期报告和2022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查阅并复印公司2022年以来建立和修订

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2022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的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提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政策对公司核酸检测业务及整体业绩的影响,紧密关注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坏账计提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保荐人保持关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时,注意到:

(1)公司2022年度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因违反信息披露法规及未履行报告义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3)公司2022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内容;

(5)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6)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

(8)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

(9)公司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均被有效执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号)核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3,69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8.02元,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77.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6,039,977.9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26日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截至2021年3月26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2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当年已经使用金额为146,039,977.96元,账户利息净收入60.93万元,余额为0元。

保荐人定期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被严格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截至2021年8月30日止,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利息划转至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并于2021年8月30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及相关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日期会议内容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1、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日期会议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12、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召开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8月17日1、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1、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及相关会议议案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日期会议内容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3日1、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日期会议内容
6、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保荐人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认为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事后查阅。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金域医学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有效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金域医学已在相关临时公告中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四、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孙 炎 林 邵 才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