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6-05  老百姓(603883)公司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韦丹、付超龙等2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职务变更,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9,925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2,277,979元,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
139,925139,9252024年6月7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授权董事会办理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在出现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2、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韦丹、付超龙等2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职务变更,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925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2,277,979元。

上述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3、2024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申报期限已经届满,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鉴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韦丹、付超龙等2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职务变更,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925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韦丹、付超龙等22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39,92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780,339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140858),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变动前数量变动数量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20,264-139,9251,780,33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3,012,8720583,012,872
合计584,933,136-139,925584,793,211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致的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意见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