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了解公司对于未来发展的规划和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的诉求。
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上述事宜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公司对事项的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现就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考虑到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扬中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就“数字扬中”项目的业务尚未完结。因此,基于其关联方的身份,公司与其2023年继续发生的业务仍构成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的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权根刘华蒋镇华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