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城地香江(603887)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42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3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600,000.00股,发行价为12.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3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5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148,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7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沙正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7号)(以下简称“《1837号批复》”)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100%股权。

香江科技100%股权交易对价为233,300.00万元,公司向香江科技原股东以现

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6.38%,即382,181,941.28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83.62%,即1,950,818,058.72元;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不超过44,000万元人民币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费用。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公司向沙正勇等1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3,090,89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25元/股,共计1,950,818,058.72元,上述事项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524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4月24日,香江科技100%股份已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上海西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投资)、余思漫、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基金)询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19,9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06元/股,共计募集人民币187,999,971.68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1上海西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58,26487,999,983.84
2余思漫2,930,83249,999,993.92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30,83249,999,993.92
合计11,019,928187,999,971.68

2019年10月28日,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25,500,000.00元后,余额162,499,971.68元缴存在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延长路支行310065073018800008341账号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5600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8号《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773,584.91元。

上述款项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汇入贵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银行账号为5013100081474989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9,024,626.37元,其中:以前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79,024,626.37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79,024,626.37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6,148,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876,626.3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499,971.68元,其中: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合计金额162,499,971.68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62,499,971.68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销时余额39,340.83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2,499,971.6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9,340.8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8,232,292.71元,其中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合计金额830,190,317.49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041,975.22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38,041,975.22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68,232,292.7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9,427,936.7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93,773,584.9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3,886,644.5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共和新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技术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在交通银行上海延长路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公司支付“购买香江科技100%股权”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及交易费用;在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金桥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6年9月2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因公司更换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共和新路支行310066221018800007094已注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11017494951082已注销/
海市西支行
合计///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交通银行上海延长路支行310065073018800008341已注销/
合计///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50131000814749893活期359,181,560.06
中国建设银行金桥支行31050161373600005815活期246,376.73
合计359,427,936.7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99.19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365 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1.10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6723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020年4月9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5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3年2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3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予以公告。2016年11月15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购买50,000,000.00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8日赎回该理财产品,已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1,420,479.45元,上

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2021 年 2 月,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的实施,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实际认购金额合计为 4.8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 年 5 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 2亿元及收益1,620,164.39 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同月,前述中认购本金为 8,000.00 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对其进行了及时的赎回共计收回本金 8,000 万元及收益 631,232.88 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年 6 月,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前述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同月,公司于 2021 年 2 月使用募集资金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对其进行了赎回并随后继续购买相应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4)。

2021年8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2亿元及收益1,681,643.84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2021年9月,前述中认购本金为8,0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对其进行了及时的赎回共计收回本金8,000.00万元及收益624,705.71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同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1.1亿元及收益924,904.11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1年10月,前述中认购本金为9,0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对其进行了及时的赎回共计收回本金9,000.00万元及收益1,052,876.71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2021年12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2亿元及收益1,780,821.92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9)。

2022年1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1.1亿元及收益1,143,698.63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1)。

2022年2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0.9亿元及收益745,273.97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1、截至2023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2、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5。

3、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收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技术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效益将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间接体现出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9年4月24日,经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股东变更申请,香江科技原股东合计100%股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收购过程详见本报告之“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之“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香江科技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最近一期经审计基准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经审计基准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经审计基准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净资产158,773.70145,518.71137,906.56

可见,香江科技运营情况良好,净资产呈快速上升趋势。

(三)香江科技生产经营和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453,867.29329,409.37322,830.82
负债总额295,093.59183,890.67184,924.26
营业收入175,049.23135,516.40209,835.44
净利润9,665.007,602.1529,089.33

(四)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2018年4月24日,城地股份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正勇等业绩承诺方关于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

1)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盈利补偿期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24,800万元和27,200万元。实际净利润指经城地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条款

○1在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补偿,补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总额×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由业绩承诺方以等额现金方式补足。

○2各期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为非整数的,向上取整数部分。

○3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的,则业绩承诺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或价格相应调整。

○4业绩承诺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业绩承诺方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的比例分别计算各自应该承担的盈利补偿义务金额。○5对于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并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补偿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第七条约定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3)业绩承诺实现和履行情况香江科技是一家集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营管理和增值业务为一体的IDC全产业链服务商2019年度和2020年度,香江科技经营状况较好,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

104.54%和101.42%。具体承诺业绩及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业绩承诺(a)27,200.0024,800.0018,000.00
实际完成(b)27,584.9425,925.8918,266.82
差额(b-a)384.941,125.89266.82
完成率101.42%104.54%101.48%

香江科技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9]27293号)、《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0]16856号)和《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1]15653号)。综上,交易完成后,香江科技在上市公司的良好协同下,经营状况良好,业绩持续增长。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香江科技分别实现净利润19,913.86万元、27,564.12万元和29,089.33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266.82万元、25,925.89万元和27,584.94万元,高于并购时两期的业绩承诺18,000.00万元、24,800.00万元和27,200.00万元,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截至报告期末,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不存在差异。

八、结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

附件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1

附件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截至日期: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7,614.8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902.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22,063.2522,063.2522,063.2517,768.50-4,294.7580.532021年6月-1,106.68
技术中心项目2,683.182,683.182,683.182,683.18100.002020年6月不适用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868.372,868.372,868.377,450.784,582.41259.76
合计27,614.8027,614.8027,614.8027,902.46287.66-1,106.6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99.19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365 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21 年 11 月 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 10%,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实施。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0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附件2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截至日期: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25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5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支付“购买香江科技100%股权”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及交易费用16,250.0016,250.0016,250.0016,25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6,250.0016,250.0016,250.0016,250.00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

截至日期: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9,377.3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04.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823.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84,045.9984,045.9984,045.993,804.2016,491.86-67,554.1319.622024年2月不适用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5,331.3735,331.3735,331.3770,331.3735,000.00199.06
合计119,377.36119,377.36119,377.363,804.2086,823.23-32,554.1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在国家双碳目标的指导意见下,苏州供电公司进一步优化所述辖区内电力资源配置,对作为辖区内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所涉主体“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通知。根据其2021年6月发布的苏供电发展【2021】153号文“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关于印发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方案评审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积极响应规划安排,即刻对所述募投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电力接入方案进行了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土建、数据中心大楼及其配套已经基本完成,电力接入方案仍需根据苏州供电公司要求进行进一步调整。综合以上原因,公司决定延长该项目的期限至2024年2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1.10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第36723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3年2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3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000.00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4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1

截至日期: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承诺效益(达产后年净利润)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
1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5,014.512,456.953,072.25-1,106.68107.214,529.73
2技术中心项目不能单独计算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能单独计算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014.512,456.953,072.25-1,106.68107.214,529.73

附件5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

截至日期: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承诺效益(达产后年净利润)承诺效益实现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1支付“购买香江科技100%股权”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及交易费用不适用18,000.0024,800.0027,200.0018,266.8225,649.3227,584.9471,501.08是(注)
合计18,000.0024,800.0027,200.0018,266.8225,649.3227,584.9471,501.08

注: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承诺,经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香江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8,000.00万元、24,800.00万元、27,200.00万元。香江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266.82万元、25,649.32万元和27,584.94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