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城地香江(603887)公司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合计0.5亿元;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06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宜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合计为0.5亿元。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065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3-027、2023-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8日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电池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538,672,916.594,517,944,269.61
负债总额2,950,935,879.312,896,577,849.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47,039,308.81726,394,552.82
流动负债总额2,180,567,405.152,138,021,732.90
净资产1,587,737,037.281,621,366,419.87
营业收入1,750,492,330.64689,190,770.53
净利润96,649,980.0833,648,846.4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

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3-027、2023-048),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7.10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6%。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10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