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厂房)顺诚2#楼云计算数据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正式合同,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厂房)
发包人: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403,223,816.00元(大写:肆亿零叁佰贰拾贰万叁仟捌佰壹拾陆元整)。
合同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含拆除、结构加固、建筑隔墙等)、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外电工程等全部图纸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开竣工日期:2024年7月1日(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2025年1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15天。
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争议的解决: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发包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冉雅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2XAA3Y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12号院1幢2层218室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发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厂房)顺诚2#楼云计算数据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达到2023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的17.01%,未超过公司2023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的50%,上述合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公司对其进行披露。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厂房)顺诚2#楼云计算数据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9日